2006/05/31

“一股清流”的’正義至上”

昨天早上,在家裡翻開報紙,突然,心裡不爽。

採訪完畢,到報館再翻報紙,又是,心裡不爽。

一小時後,洗地叫我翻報紙,這次,心裡爽死。

我的心情在三小時內起落的差異大得令我也覺得奇怪。沒有什麼(也與洗地小姐無關),只因為我在“正義至上”(“一股清流”常常這樣說)上班,對於一則這麼重要,總社上司又一直催促快快傳稿的新聞。隔日第一次翻報紙時卻看不見,心裡肯定不爽。

不爽有五個原因,一:內容涉及檳島一個大型基設發展計劃;二:控制承包公司的基金會董事主席是國家領袖;三:找了很多資料才成文(順便感謝Malaysia Today);四:自己假厲害用計算機找出股份佔有率;五:對新聞見報的期望很高。

原本,我以為這一次又要被“一股清流”酸了。後來,洗地小姐的一個提示,讓我真的沒想到,“正義至上”的處理新聞手法,不但可以讓讀者知道真相,還可以避免直接得罪國家最高層。

這個新聞事關重大,連全國第二的英文報分社採訪主任都必須請示總社的指示,就可以見到新聞的殺傷力了。不過,新聞不刊登還好,“檳威讀者人數第一”和“全國第二大中文報”沒有登,“一股清流”好像不夠清流(至少網站新聞沒見到)。

可是,這樣總好過“馬華黨報”以為讀者是愚昧和無知,一則“與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達威的名字類似”刊登了兩次。“北馬銷量第一”的新聞還好,儘管沒有提起領袖的身份,卻刊登了領袖的名字,總好過用“巧合”的字眼。

雖然“正義至上”的新聞刊登得不明顯,我還是覺得有點那個,畢竟在綜合版,地震新聞底下,還是怪怪的。“正義至上”卻做到了有如印在《紐約時報》報耳的“見報的新聞都是適合刊登”(All the news that's fit to print)名言,但大馬和米國的新聞自由度還是存有很大差距。還要強調的一點是,“正義至上”當然不能和《紐約時報》比較,人家一個月的廣告收入,已經相等於“正義至上”一年的廣告營業額。

老實說,非常感謝總社上司讓讀者知道真相。《紐約時報》前執行主編Howell Raines接受《真相何在》作者王爾山訪問時,表示“《紐約時報》只對讀者負責”。儘管這句話令Howell因該報一名記者傑森剽竊他人新聞而被迫辭職,但這一句話絕對不會錯。

所以,無論別人怎樣攻擊,“正義至上”永遠知道自己只需要向讀者交代而已,這也是為什麼,來自“一股清流”的文字攻擊,“正義至上”總是不怎麼在乎。

我寫的領袖涉政府大型計劃新聞也一樣,有一點點的修飾,卻沒有刪除詳細的資料,因為讀者擁有知道真相的權力。

太爽了............

6 則留言:

ky_sky 提到...

看到自己努力作搜集的稿件被登,尤其是有??者利益和自己挖的新?,??是超爽的!

tongkai 提到...

ky_sky說:看到自己努力作搜集的稿件被登,尤其是有關讀者利益和自己挖的新聞,絕對是超爽的!

tongkai 提到...

有關上述文章,我已經轉寄給我的上司,不保證他們會否有進一步答覆,因為我不是主任。

tongkai 提到...

第一條文是光明寫的,第二則文是星洲寫的。

grandia 提到...

誰也知道,星洲北馬的記者"最善長"改寫光明的新聞了。"炒新聞"更是一流呢。

tongkai 提到...

你是“grandia”,那麼,“我是阿Chan!”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