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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報界有國陣“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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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檳城報界的確存在國陣的“槍手”。 昨天採訪詩巫“怪人”許長法在檳州議會前宣導“拒絕同時兼任國州議員”理念時,我一時興起拍了數張記者在工作的照片,並於傍晚時分上傳到我的面子書(圖下)。 今天,我收到一個叫 Player Rainbow 的國陣文宣高手傳來的電郵文章,附件裡面出現了兩張和我面子書裡角度一模一樣的照片(如圖下)。 不過,我絕對不相信 Player Rainbow 盜用我的照片,因為我堅持國陣的文宣人員都有教養,絕對不會隨意盜用別人的知識產權。如果他們要使用別人的知識產權,就一定會很有教養付版權費給擁有人,要不然至少有禮貌地向擁有人問一聲。 由於我還沒有收到任何版權費,也沒有人問我可不可以借用照片,所以,我高度相信類似照片出現在國陣的文宣裡,大有可能是當時我沒注意另一名記者在我身旁,拍攝跟我的角度一模一樣的照片,然後提供給國陣的文宣人員。 而且,這名記者不會得到任何版權費,因為他/她本來就是國陣的成員之一。 這名記者大有可能是潛入檳城報界的國陣“槍手”,各位同行就要非常小心他/她了,免得分分鐘被人出賣了還懵然不知。

辭職

不是我,是 朋友 辭職了。

打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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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收到以上的訊息時,毫無疑問,有人在打廣告,你要幾家的報章新聞簡訊服務就按報章的號碼,然後每家報章在你每個月的手機賬單中收取5令吉,直到你取消新聞簡訊服務為止。 不過,一連收到11個訊息的話,又代表什麼意思呢?是不是因為訂閱新聞簡訊服務反應冷淡,而需要強打廣告? 過後,用戶進入手機內“已發訊息”文件夾時,驚訝地發現每個訊息傳送到手機時,又莫名其妙地回發給新聞簡訊服務的portal。 為什麼會有自動回發的情況?如果是訊息送到後自動回發,會不會向手機用戶徵收費用(聽說這類訊息不便宜,一個往往30仙、50仙)呢? 請問應該由手機用戶自己付費,還是手機用戶可以向訊息裡的4家報章claim?這該不會是發訊息的portal把費用轉嫁在手機用戶身上吧?

光頭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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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 今天中午,16個男女記者和攝影記者,聚集在檳城好事必施之家( Penang Hospice Society ),同時把三千煩惱絲用大剪一揮,每個人頓時成了光頭仔和光頭女。 在我的記憶中,這個活動應該是全國首創,16個中文報新聞工作者不分“報系”,一起為慈善落髮籌款。 在馬來西亞,記者沒有這麼容易成為名記,要在短短三週內籌到超出目標的款項並非易事。如果是名記的話,要籌款相信不成什麼大問題。可能也有很多人想看看名記落髮後會長成何等樣子。 不過,為了讓看護末期癌症患者的檳城好事必施之家擁有充足護療經費,活動獲得各界善長仁翁的踴躍支持,終於讓這個由 檳城中文報記者及攝影記者協會 主辦活動得以圓滿結束。 真的要感謝會員們落力籌款,還有犧牲了秀髮的朋友們,當然不會忘記為大家義務揮剪刀的理髮師。 16位落髮的新聞工作者是: 光明日報─ 王義展(記者兼檳城中文報記協主席)、 陳建業 (記者兼記協理事)、 黃劍飛 (記者)、王明翔(記者)、葉鍾華(攝影記者)、 駱慧芬 (攝影記者) 南洋商報─ 李偉德(北馬區新聞主任)、駱春仁(北馬區副新聞主任)、 梁子奮 (記者)、 陳國良 (攝影記者) 東方日報─張琳聆(攝影記者兼記協理事)、 蔡開國 (攝影記者) 光華日報─曾勤發(記者)、黎添華(記者) 星洲日報─ 曾文凱 (攝影記者) 中國報─黃城惦(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