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被 揮拳打傷 後,代價是一個星期必須使用頸箍,好好養傷,不可以亂動頸項,以免傷勢惡化。 其實,我早就覺得很奇怪。從小到大不曾有 烙 落 枕的問題。但是,採訪新聞被打傷的兩天後,開始出現與烙枕相似的徵狀。 原本,我還天真地以為自己 烙 落 枕,就擦拭 安美露 。因為藥性發揮作用,頸骨就覺得舒服一點。 不過,斷斷續續痛了一週後,週日採訪一個保健活動時,有經驗的人聽我敘述被毆傷過程後,懷疑我的頸骨可能因為對方的拳擊力過大而被打傷。好彩英明的副主任安排我採訪這個保健節目,否則,自己受傷後還渾然不知。 週一上午,我帶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到檳城中央醫院的骨科檢查,上午和下午先後照了兩次X─光,醫生證實我的C4與C5之間的頸骨受傷發炎,但不能肯定是否因拳擊引起。 因為被毆打,我還創下了不少記錄:第一次採訪時被打,第一次坐救護車,第一次縫最多針,第一次最長的病假,第一次套頸箍。 醫生交代我下週一必須復診,以確定頸骨的傷勢是否復原。醫生診斷前,還叫我要有入院的心理準備,甚至要動手術等等,嚇到我臉青青。 唉,漫長的一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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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看开点吧!
最重要的,我们先不要做这类人。
蘇東阿叔:你是部落格“後起之秀”,那才是無可限量。除非您老人家抄襲我的風格。
拍照者應該自己調整,旁人根本不知道到會被你攝入鏡頭,你只需移動一下你的相機,問題不就沒了嗎?
環境, 形勢不能變更,但我們可以去遷就,調整或變通嘛!
祥哥:您說得不完全對。除了互相遷就,也不要一直看顯示屏。
一些鏡頭少了一些場景當然是比較遜色。多了一些無謂的畫面就更遜色.我相信類似圖片要拍得好(達到你要求),是可以安排的,而相中的李某應該會很樂意擺甫土吧?
在這種情況下,還是一樣拍到他的閃燈頂部和相機鏡頭。
相信"記者為搶拍而墜海"比某某人巡視某某地方更有看頭.
Celine:新聞標題應該是:“記者為搶拍把同行踼下海”
還有,那些拍照像開機關槍的同行,請你們照顧一些其他人啦!你為了工作而需要盡責和表現,其他人也是啦!自己要的照片拍到了,請讓個位子給其他人拍一張可以向老闆交代的照片啦!不要只為了讓其他同行拍不到照片來突出自己表現,死霸著那個位子"開槍掃射"啦!
我的老師傅曾說過,好的照片一張就夠,拍那麼多浪費電池而已!
真是T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