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檳城報界的確存在國陣的“槍手”。 昨天採訪詩巫“怪人”許長法在檳州議會前宣導“拒絕同時兼任國州議員”理念時,我一時興起拍了數張記者在工作的照片,並於傍晚時分上傳到我的面子書(圖下)。 今天,我收到一個叫 Player Rainbow 的國陣文宣高手傳來的電郵文章,附件裡面出現了兩張和我面子書裡角度一模一樣的照片(如圖下)。 不過,我絕對不相信 Player Rainbow 盜用我的照片,因為我堅持國陣的文宣人員都有教養,絕對不會隨意盜用別人的知識產權。如果他們要使用別人的知識產權,就一定會很有教養付版權費給擁有人,要不然至少有禮貌地向擁有人問一聲。 由於我還沒有收到任何版權費,也沒有人問我可不可以借用照片,所以,我高度相信類似照片出現在國陣的文宣裡,大有可能是當時我沒注意另一名記者在我身旁,拍攝跟我的角度一模一樣的照片,然後提供給國陣的文宣人員。 而且,這名記者不會得到任何版權費,因為他/她本來就是國陣的成員之一。 這名記者大有可能是潛入檳城報界的國陣“槍手”,各位同行就要非常小心他/她了,免得分分鐘被人出賣了還懵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