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檳城滿佈腥風血雨,先是前大專生被姦殺,後來又有槍殺案和虐童案,令意外記者們疲於奔命,未完全跟進一則新聞,又有另一個新的命案要採訪。採訪之後工作並沒有結束,回到報館還要與截稿時間賽跑。
對於謀殺案的處理手法,中文報章往往會刊登在顯著版位,即使非彩色版也會大事報道,新聞內容更仔細,神通廣大的記者都有辦法從各種管道,取得死者或當事人的背景,或是比較詳細的案發原因和經過。
由於這些新聞來源往往是通過非正式管道取得,記者為了保護或避免牽連提供消息者,通常都不會向警方發言人求證,因為記者對消息提供者充滿信心,提供消息者要保住自己的飯碗,萬一在報章刊登的是虛假資料,他也會遭遇一定的麻煩。
因此,在雙雙都有“需要”的情形下,一些沒有經過官方發言人證實的消息,就會成為其他報章攻擊的對象,甚至駁斥刊登類似非正式消息的報章“無中生有”、”自炒新聞”等等。
《星洲日報》最近也成為1家全國和1家地方性華文報章攻擊的對象,事關本報只是在《3歲男童被虐死》文中提及“極有可能”的事發原因而已,卻被遺漏了這個重點的2家華文報章中傷。本報不曾提起嫌犯是否在孩子面前行房,但是,這家全國華文報章的記者卻自導自演,把自己的話強硬套入當事人口中,反而令人覺得是他們炒作新聞及逃避責任。
新聞來源可以是許多方面,可以是當事人本身的口供,或是嫌犯的口供。意外記者應該擁有接受失敗,勇於前進的精神,不要只是把自己的話套入當事人的嘴巴,用來攻擊擁有更好新聞重點的報章。
在採訪意外新聞線上長達11年裡,意外記者要面對很多方面的“攻擊”和“施壓”,我也曾經是案件當事人或同行的洩憤對象,但是,經驗告訴我,很多事情可以逢凶化吉,面對著情緒激昂的當事人,也不曾被毆打或攻擊,至少不像有些華文報章的記者,一直捲入被當事人毆打的風波,最終又不了了之。
也許,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在意外新聞線上過於仁慈,往往就被同行攻擊,但是,在必須對自己的新聞負責,以及顧及當事人情形下,我還是選擇成為“仁慈的意外記者”,讓當事人不會成為眾所矢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