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地方有一個怪現象,也是發生在很多高樓住宅的現象。 去年杪,管理公司開始向居民徵收每戶300大元,說是用來更換電梯的新鋼纜。 在我的地方,以一座18層高(包括底樓)的組屋,每層有8個單位來計算,也就是說一座組屋的居民必須繳付總數RM43,200的費用更換新鋼纜,電梯就能如常操作(不知道換了鋼纜需不需要換電梯廂?)。 不過,昨晚仔細研究一張貼在電梯,已經接近發霉的追討管理費通告,管理機構向拖欠管理費的住戶追討總數RM76,916的費用。 在拖欠管理費的住戶當中,最高的數目居然接近RM7,000,不懂那個友族鄰居如何欠這麼多,應該教我一下。 要是管理機構成功追回RM76,916,每戶人家也不需要給RM300了。 真的很想把那些欠錢的人告到脫褲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