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BLOG不好玩
真理可以把上帝的名字叫上一千遍,卻無權毀滅一個受之於上帝的生命,因為這生命比任何教義更神聖
2009/11/16
謝謝! I LOVE U !
老公, 謝謝你! 永遠愛你!
4 則留言:
kinkyskiny
提到...
什麼事?什麼事?他送妳一間屋子?
17/11/09 19:26
双响部落客
提到...
听说是豪宅。
18/11/09 01:00
双响部落客
提到...
原来中奖的青年是。。。。。
18/11/09 01:00
kinkyskiny
提到...
原來是送孩子!
21/11/0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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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什麼事?他送妳一間屋子?
听说是豪宅。
原来中奖的青年是。。。。。
原來是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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