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BLOG不好玩
真理可以把上帝的名字叫上一千遍,卻無權毀滅一個受之於上帝的生命,因為這生命比任何教義更神聖
2007/05/05
你我他(它)的5月5日
在
友人
告知下,才知道5月5日是
24 hours of Flick
r
。
剛才一時技癢,去
新街夜市場
拍了幾張照片回來,要上傳到
flick
r
時,發現恰好也碰上
24 hours of Flick
r
正式開放上傳的時間。
結果,我成了
第十一個
上傳成功的會員。而且,每個會員每次只被
允許
上傳一張照片。
如果要換照片,就必須先刪除原有的照片。
趕快
上傳照片吧。如果您的照片被
選中
並“結照成書”出版,您將會免費獲得一本攝影輯留念。
2 則留言:
蝎紫
提到...
哎呀.错过了
6/5/07 18:18
tongkai
提到...
可惜,可惜
6/5/0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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