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凌晨1時30分,大山腳的舊區警察局前,數輛響著警笛的消防車從面前呼嘯而過,一輛義務消防隊的消防車上的消防員還非常緊張,不斷地揮舞指引棒,通過楊聲器在沒有車輛經過的馬路,要求車主們讓路。
原來,啟動警笛並不夠,要用揚聲器大喊大叫才過癮。
最近,我的相機有些怪癖,要按數次才有閃燈。這也讓我有幸見識幾個把頭髮染成金黃色的義務消防員站在我後面怪叫,說什麼另一支的義務消防隊隊員拔掉他們已裝好的水喉,他們又搶著接回去,才不至於被別人搶了功勞。
原來,這些人當義務人員的目的,只是為了建立功勞。看來,他們的心中不是真正為人民服務。尤其YB常常說:“現代青年應該學習先賢的精神,不辭辛勞為國家、社會貢獻”,YB常常出席義務消防隊的活動,YB不可能沒有說過這句話。
我真的不明白,整十支義務消防隊趕到一個小小的火災,大家都是為了爭功勞才去嗎?
8 則留言:
的确有点够力!
如果所有的公務員都帶著像義務人員搶功勞的心態來工作, 那就真的是malaysia boleh了!!!!!!!可惜.................
也许,没有功劳,就没有赞助吧。
小川:真的死伯夠力
怕貓的蠍子:公務員有錢拿又不用做,幾爽!
har:這個社會還是逃不出論功賞錢的觀念。
在吉打也一樣出現這種情況,即使來自遠方的義務消防隊接獲火已滅了,也要特意趕到,然後就會尋找記者的"蹤影",以便能亮相,而要記者"記得"他們!!
yeoh:還好檳島只有兩支。但威省的偶而會過來湊熱鬧。
即使抢到也分的不多啊
杉:能夠分到一點點,他們也能暗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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