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2

衰貪心

看來,拿到報效“檳州民政黨報人之夜”禮券的記者,必須先確定自己不是貪小便宜之輩。

我不是說民政黨有錯,而是錯在於記者貪小便宜,過度相信商家能夠根據禮券給予折扣或優惠,就興致勃勃到電器店、美髮店等地方準備使用禮券時,很多所謂的幾十元、一兩百元現金折扣的禮券根本派不上用場。

就像
星星電子報效的25令吉現金折扣券般。在這之前,不少同業到星星電子,用了禮券再添加數令吉,終於讓他們買到真正優惠價的充電式蓄電池。這類蓄電池對新聞從業員來說相當重要,無論是相機、閃光燈、錄音機、手電筒等等,都會用到蓄電池。所以,能夠以真正的優惠價錢買到充電式蓄電池,同業們當然非常高興,也對星星電子的善解人意感激不盡。

聽到同業讚揚有加,我也託了一個前同事,找出了兩張當晚民政黨報人之夜贈送的星星電子現金禮券。然後加上主任的兩張禮券,在昨晚下班打完球後,直奔星星電子的柑仔園分店,希望也能夠買到優惠價的充電式蓄電池。

選了4粒分成兩個包裝的蓄電池,走到櫃台準備付賬時,順手取出兩張現金禮券,連百元大鈔一起遞給銷售員。這位年輕的銷售員一看,忙說只能用一張現金禮券給予折扣而已。我要求銷售員翻閱禮券的後方,上面寫明“這張禮券只適用購買一樣產品”,而我的要求是銷售員把兩排蓄電池分成兩張收據計算,不就解決問題了嗎?

銷售員猶豫不決,轉身問了分店經理,分店經理的反應是:“告訴他,禮券只適用於價值500令吉以上的產品”。我一聽,心中有點不服氣,但禮券後方注明:“本公司有權力在未預先通知的情況下,修改禮券上的條規”。

這時,我心生一計,告訴銷售員說:“既然你說是總公司的指示,總應該有個白紙黑字。雖然你的公司不必事先通知我,但總公司有指示時,不會沒有給你們白紙黑字吧?”

銷售員回答說:“公司沒有發出任何白紙黑字給我們”。為免事情更尷尬,銷售員表示只能用一張。我說:“就買兩粒吧(也比較平衡一點),另外兩粒我不要了(免得加重負擔)”。

儘管購買蓄電池的過程令我不悅,但我也不能做什麼。畢竟禮券是人家送的,誰叫我貪小便宜,要用一張禮券來換取兩粒價值二三十塊錢的蓄電池。天下應該沒有這樣大隻的蛤蟆隨街跳,要怪就只能怪自己,不能怪美髮院,甚至是星星電子。他們只是報效禮券而已,至於要使用禮券時,不可能是文盲的記者應該詳讀禮券背後的Terms and Conditions

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商家是非常有誠意報效禮券。下次,我一定會好好地讀那些密密麻麻,字體小到不能再小的條規。可能,我的同事當時也沒有詳讀,才會滿腹怨言。

2 則留言:

js 提到...

这种所谓赠卷、优惠卷之类的东西,本来就是「陷阱」多多的,尤其是那些超小的字体,还是小心为妙,避免因小失大。

tongkai 提到...

js:商家沒有錯,千錯萬錯都是記者貪心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