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轉變?
馬來西亞華人公會 和 民政黨 的候選人說,他們需要華人的支持力量,讓他們為華人爭取更多的權益! 可是,國家憲法8條款闡明每個國民都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權益,人民的權益還需要他們去爭取嗎?是不是因為他們必須俯首於 巫統 ,凡事只能跟在巫統的後邊,能為華人爭多少就爭多少? 黃家定 說, 國陣 成員黨是 分享政權 。但是,馬華和民政黨還要去爭取的話,試問國家政權有沒有得到公平的分享? 如果要選一個能夠真正為人民爭取的人,倒不如選 行動黨 、 公正黨 、 回教黨 等等,讓他們扮演反對黨的角色,去制衡國陣的霸權不是更好嗎? 如果能的話,讓行動黨、公正黨、回教黨執政一屆試試看,人人會不會有平等的待遇? 反正,國陣常常講,全國大選是一個民主程序,當政府做得不好,就由人民“再轉變”他們所要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