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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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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新聞報道是來自新加坡的免費中文報 《我報》 ,它和我們的免費英文報《太陽報》一樣,都是任取不嬲的報紙。 說回《我報》的這一則新聞,重點不是在於美食來自哪一個地方,而是在文字上的運用,令人心服口服。 編輯強調了“霸佔”、“爭議”、“文獻”、“據理力爭”共四個字,不只特別採用藍色,還在另一旁加上漢語拼音的英文注釋,讓字眼更加突出。最重要的是,只要有注釋,不會唸的字也變得會唸了。 編輯要表達的應該是─ 霸佔:我沒有必要霸佔自己的美食 爭議:美食是誰的,絕對沒有爭議 文獻:拿不出文獻,就不要假厲害 據理力爭:沒有文獻,不必來據理力爭 看來,還是新加坡的編輯比較厲害……

恭喜自己入圍

說到《 第三屆2009大馬十大中文部落格祭 》,我竟然也入圍了。 在這裡,要感謝 流浪漢 恭賀小弟,早些時候,要不是一個學記在 非死不可 通知我,我都不知道自己入圍。因為入圍,我的讀者也加了一些,留言的 獨.沂.無.二 、喜歡看美女主播的 賽伯螺絲 等等可能也是新讀者。 說老實話,怎樣甄選十大中文部落格,我也不懂。十大的中文部落格是不是需要常常update?還是文章要寫得比小說還要精彩,就能夠成為十大中文部落格? 什麼是好的部落格?我覺得喜歡以現實角度來看事情的 友人 比較適合中選,怎麼說他也是許多讀者公認的北馬才子,如果中獎名單少了他,就有點遜色了。他不會在意得不得獎,但得不到的話,他多少也會感到失落。

你千萬別拍到我

今天去採訪一起意外新聞,一名沒有穿上任何制服,也沒有表明自己身份的男子見到記者拍照時,有點不友善的向記者說:“你千萬別拍到我,不然我會找你算賬。” 記者不知道他是誰,直到他坐上一輛有 大馬皇家警察部隊 標誌的 Proton Waja 時,才猜測他應該是警察。但他有沒有可能是嫌犯?因為嫌犯也是坐警車的啊。 如果他是警察的話,不知道記者去報警說被恐嚇後,他的同僚不知道會不會像 豆蔻村的土地轉移事件 般,把事情調查到沒有下文?

拆豆蔻村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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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滾回馬六甲好了!

馬華 不是很支持“ 一個馬來西亞 ”,支持全民一視同仁的目標嗎? 如果支持的話,為什麼要林冠英 滾回馬六甲 ? 如果要 林冠英 滾回馬六甲,那麼,檳城州就不能被視為“一個馬來西亞”?

也來助興助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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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知道,即使海報已經掛了超過一年, 大馬選舉委員會 應該不會沒收國陣候選人的按櫃金?

豆蔻村木屋終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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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研究怎樣用鐵錘? 發展商向警方表明,他們只是履行庭令。 印度國大黨青年團的黨員打了發展商後,怒罵要拆村的後者是流氓。 達善星律師也被帶走,可能是大衣比好拉的緣故。 保村人士來不及變成 Incredible Hulk 就被捕了。 這不是破門而入,是要打掉大門,因為收購破爛銅鐵的羅里已在一旁等候。注意,門上有個賽峇峇的肖像,但工人後來除了下來還給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