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BLOG不好玩
真理可以把上帝的名字叫上一千遍,卻無權毀滅一個受之於上帝的生命,因為這生命比任何教義更神聖
2010/04/06
媒體紳士行為守則─外傳1
根據圖片說明,
陳慧琳
稱自己對鏡頭已經很累了,但媒體還是不放過她,她只好與校長擁抱,大方地接受記者拍照。
原本很合作的當事人突然戰累,但媒體還是不停地窮追打,是不是不符
媒體紳士行為守則
第四條呢?
要是已經違反行為守則的話,這算是記者違反,還是記者的上司違反?
如果是記者的上司違反,正在面對當事人,隨時可能被當事人破口大罵的人是記者,而記者的上司當時可能是坐在報館的冷氣辦公室內。
1 則留言:
熱血火狗 @ FireDog
提到...
記者的上司一般都是這樣子的啦!習慣就好!再說,就被視為"陸小"了!
哈哈哈.....
6/4/1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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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的上司一般都是這樣子的啦!習慣就好!再說,就被視為"陸小"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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