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完畢,到報館再翻報紙,又是,心裡不爽。
一小時後,洗地叫我翻報紙,這次,心裡爽死。
我的心情在三小時內起落的差異大得令我也覺得奇怪。沒有什麼(也與洗地小姐無關),只因為我在“正義至上”(“一股清流”常常這樣說)上班,對於一則這麼重要,總社上司又一直催促快快傳稿的新聞。隔日第一次翻報紙時卻看不見,心裡肯定不爽。
不爽有五個原因,一:內容涉及檳島一個大型基設發展計劃;二:控制承包公司的基金會董事主席是國家領袖;三:找了很多資料才成文(順便感謝Malaysia Today);四:自己假厲害用計算機找出股份佔有率;五:對新聞見報的期望很高。
原本,我以為這一次又要被“一股清流”酸了。後來,洗地小姐的一個提示,讓我真的沒想到,“正義至上”的處理新聞手法,不但可以讓讀者知道真相,還可以避免直接得罪國家最高層。
這個新聞事關重大,連全國第二的英文報分社採訪主任都必須請示總社的指示,就可以見到新聞的殺傷力了。不過,新聞不刊登還好,“檳威讀者人數第一”和“全國第二大中文報”沒有登,“一股清流”好像不夠清流(至少網站新聞沒見到)。
可是,這樣總好過“馬華黨報”以為讀者是愚昧和無知,一則“與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達威的名字類似”刊登了兩次。“北馬銷量第一”的新聞還好,儘管沒有提起領袖的身份,卻刊登了領袖的名字,總好過用“巧合”的字眼。
雖然“正義至上”的新聞刊登得不明顯,我還是覺得有點那個,畢竟在綜合版,地震新聞底下,還是怪怪的。“正義至上”卻做到了有如印在《紐約時報》報耳的“見報的新聞都是適合刊登”(All the news that's fit to print)名言,但大馬和米國的新聞自由度還是存有很大差距。還要強調的一點是,“正義至上”當然不能和《紐約時報》比較,人家一個月的廣告收入,已經相等於“正義至上”一年的廣告營業額。
老實說,非常感謝總社上司讓讀者知道真相。《紐約時報》前執行主編Howell Raines接受《真相何在》作者王爾山訪問時,表示“《紐約時報》只對讀者負責”。儘管這句話令Howell因該報一名記者傑森剽竊他人新聞而被迫辭職,但這一句話絕對不會錯。
所以,無論別人怎樣攻擊,“正義至上”永遠知道自己只需要向讀者交代而已,這也是為什麼,來自“一股清流”的文字攻擊,“正義至上”總是不怎麼在乎。
我寫的領袖涉政府大型計劃新聞也一樣,有一點點的修飾,卻沒有刪除詳細的資料,因為讀者擁有知道真相的權力。
太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