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4

奉公守法

身邊很多人說,政府規定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其實是製造貪污的機會。

如果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後座乘客都繫上安全帶的話,哪裡還有貪污/賄賂的機會?

貪污/賄賂的機會都是自己製造出來的。當法律還存在的時候,倘若大家都奉公守法,不闖紅燈、不一邊駕駛一邊手握手機通話、不超速駕駛、不超載、不在黃格上停車、不把車輛停放在路旁阻礙他人(即使30秒也好)、不用天橋“勇敢”地過馬路、不在黃線上停車等等……。

不過,警方也要對付不用淡水港人行天橋,勇敢橫跨馬路的行人。

4 則留言:

贾惟 提到...

先恭喜你,祝你百年好合!(别笑,人家真的是发自内心的!)

我在犯了法之后,摩托车没亮灯或灯泡烧了啦用手机啦冲黄灯啦......等等,我都不喜欢塞钱的,错要认罚也甘愿受,曾经有一次拿着300块的罚单问弟弟有没有法子折扣,被他骂笨,说为什么不OFFER那个衰友一下。

有些华人更糟,给了钱还沾沾自喜,“到尾他嘛是DIAM-DIAM拿了!”

也许我真的是笨。

贾惟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tongkai 提到...

jiawei:首先,先謝謝你(也是發自內心)

你絕對不笨,也不傻。而是那些不知道自己已犯了賄賂罪的人還沾沾自喜,才是最傻。

贾惟 提到...

谢!